破产案、个人自愿安排个案及强制性清盘案纪录的网上查册服务
重要注意事项:网上查册服务于2021年11月起推行新措施
破产管理署提供的个人自愿安排登记册查册服务推行新规定,以进一步加强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由2021年11月1日起,个人自愿安排登记册的查册者须提供其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识别资料,并须确认查册所得资料仅用于登记册订明的目的。查册者亦须确认知悉将所得个人资料用于任何未经许可的目的或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规定的后果。
网上查册服务让你快捷方便地查询破产案、个人自愿安排个案及及强制性清盘案的纪录。本文介绍此服务的有关资料。
破产案、个人自愿安排个案及强制性清盘案查册
破产案/个人自愿安排个案/强制性清盘案纪录的网上查册服务可以助你快速地获悉:
- 一个人是否已经破产或正面对破产呈请。
- 一个人是否或曾否受到个人自愿安排所规限。
- 一家公司是否已经清盘或正面对强制性清盘呈请。
注释﹕
- 破产管理署并没有保存公司自动清盘的纪录。
- 电脑系统并没有保存1984年以前完结的公司强制清盘个案纪录。
此收费服务欢迎公众人士使用,你只须连接上互联网,便可于家中、办公室或其他地方快速进行查册及取得报告,节省你的宝贵时间。
破产案、个人自愿安排个案及强制性清盘案纪录个别查册 强制性清盘案纪录大批查册怎样使用服务?
你可以在网上把你的破产案/个人自愿安排个案/强制性清盘案查册申请逐个输入。在缴付费用后(如有需要),查册报告会即时在网上显示。你每次最多可进行5项查册(强制性清盘案大批查册服务除外)。
你可以在交易日期的7日内输入你的参考编号,利用「重新列印查册结果」功能检索查册报告。
输入查册资料须知
输入查册资料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 「Company Limited」必须全写,不可以用缩写「Co. Ltd.」。
- 如有英文名,请在名字后输入英文名,例如Chi Keung Peter。不要在名字和英文名之间输入逗号。
- 如果使用中文输入,系统只接受繁体中文。
付款
每项破产案/强制性清盘案的查册申请费用是港币80元,你可使用缴费灵、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或银联)或「转数快」支付费用。
付款前须知
请注意,查册报告的内容是根据破产管理署在查册当时备有的资料库纪录或网上指示较早时候的资料为本的。破产管理署只会依据手上所得的资料和文件更新资料库纪录。
查询及协助
如你于使用此网上服务时需要协助,请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内致电查询热线2867 2448。若你于非办公时间致电,请于录音系统留下姓名及联络电话,有关职员将尽快与你联络。
你亦可传真至3105 1814或电邮至oroadmin@oro.gov.hk查询。